其皮肤特好,脸蛋雪白,眉目如画,能歌善舞,说话声音很清软。
那样的清甜女生是很容易让男生们侧目的。
而在当时,确实有许多不是家境富裕,就是帅气或学习好的男生追她。
正是这李小曼。
林轩对这个女同学,还是印象蛮深的。
因为,在上学时,记得有次他恰巧从李小曼桌旁路过,将李小曼的笔袋不小心碰掉地。
当时,林轩立即道歉。
李小曼却冰冷的看着他,摇摇头,说了一句让林轩这些年都没忘记的话。
“它我不要了,扔了吧。”李小曼清冷说。
笔袋是新的,里面还有很多文具,却直接不要了?
林轩现在想想,不禁失笑,或许当时李小曼是瞧不起他,觉得被他碰的东西很脏。
“还真是有些伤人自尊呢。”
林轩心里失笑。
现在再次遇见高中女同学,李小曼变化很大。
成熟了,也越发漂亮。
但此刻李小曼,却面色难看。
走廊内,她红着眼眶,从林轩身边擦肩,匆匆离去,并没有注意林轩。
林轩手插裤袋,看了眼李小曼的背影。
“说不定,她已忘记班里有我这个同学。”
林轩微一笑,并没有与李小曼打招呼。
走进人事部。
负责招聘的,是位有些秃顶的中年精英。